雾隐山,混天峰。
雾隐山地势险要,终年大雾缭绕,不见天日,素有云雾茫茫不见客,似有仙人隐其间,雾隐山之名,亦由此而来。
雾隐山有没有仙人,没有人知道,就像没有人知道,雾隐山中,藏着十三寇之一的混天寇。
混天寇的驻地,就在雾隐山深处的最高峰混天峰。
混天峰本无名,只是因为混天寇驻扎在此地,所以才多了一个混天峰的名字。
当然,雾隐山,混天峰,只是混天寇的驻地之一,狡兔三窟,像混天寇这样的臭名昭著、恶名昭彰的盗匪贼寇,又怎么会只有一个藏身之地?像雾隐山这样的地方,混天寇足足有六个。
不过,雾隐山,混天峰,却是陈阿生最喜欢的一个地方。
因为,这里云雾弥漫,仿若仙境,又有仙人传说,住在这里,就好似那些长生不老的仙人一样。
所以,每年陈阿生都会来这里住上一段时间,体会一下当仙人的感觉。
但假仙人,毕竟不是真仙人,会有生老病死的那一天。
陈阿生今年五十多岁,但已是半步宗师,享有两甲子的寿元,距离老死,还有很长的时间。
不过,老死是很远,但横死,却可能近在眼前。
因为,他曾经刀下的一个漏网之鱼,不知怎的走了狗屎运,得到了某个高人的传承,突破到了真人境,成为宗师。
然后,对方自然对他这个杀父杀母杀妻杀儿杀友的仇人,紧追不舍。
他通过故布疑阵、调虎离山等多种方式,费尽心思,才躲开了对方,逃到了雾隐山。
他知道,逃,只能解燃眉之急,却无法永绝后患。
而想要永绝后患,唯一的办法,就是弄死对方。
那么,如何才能弄死一个宗师境呢?
拼着混天寇的家底,以人数优势,堆死对方?
行倒是行,就是不太保险。
倒不是他舍不得混天寇那点儿家底,只要他活着,混天寇就会永远存在,只是对方又不是不知变通的木头桩子,凭他这些人,未必能堆死对方,万一被对方逃了,那以后就更麻烦了。
唯一的办法就是他自己也成为宗师,然后再以人数优势,弄死对方,这样才能万无一失。
所以,他躲在这里还有一个目的,也是最重要的目的,就是炼人丹,通过人丹,一举突破到真人境,成为宗师。
现在,人丹已经快成了,只要再等两天,他马上就能成为宗师了。
只是今天,陈阿生却一点儿也高兴不起来。
因为,他这一整天都心绪不宁,总感觉有不好的事儿要发生一样。
但究竟是什么事儿?他也说不上来。
“难道是因为人丹之事?”他并不觉得是自己多想了,武者修为到了一定的境界,冥冥中觉察天机,会对自己不利的事情心有所感,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心血来潮。
如果修炼到圣人之境,架通天地之桥,神融天地,那怕有人于千里之外言其姓,道其名,圣人都会心有所感。
“方威”陈阿生看向门外,喊道。
“寇主?”一个相貌方正、身材魁梧壮硕的男子走了进来。
“你
立马带人去一趟红沙村,看有没有出事?”陈阿生道。
人丹事关他的生死,所以他不允许一点儿差错发生。
“去红沙村?老三不是在哪儿吗,有他坐镇,能出什么事儿?”方威不甚在意道。
“我让你去你就去,废什么话?”陈阿生虽然名字起的柔柔弱弱,一点儿也不威风霸气,但长得却极其凶悍霸道。
陈阿生身高七尺,面容紫黑,狮口阔鼻,皮肤上布满浓密的黑色绒毛,即便是身形好大魁梧的方威在陈阿生面前,也好像小孩一样。
所以,当陈阿生一生气、一发怒时,整个屋子都似颤抖了起来,方威则踉跄退了两步,一脸惶恐。
“是,寇主,我这就去。”方威缩了缩脑袋,他看似是混天寇的八大金刚之一,可他知道,在陈阿生眼里,他和那些小喽啰没什么差别,陈阿生想杀他们就杀他们,根本不会眨一下眼。
“对了,寇主,你的童子羹煮好了,要不要现在就端上来?”
临退出去时,方威忽然道。
所谓的童子羹,就是用童子煮的羹,但却不是将童子剁碎熬煮的肉羹,而是将童子剖开,取出里面的肠胃,在其肚子里填上水米、佐料,放到蒸笼里去正蒸,武火反复蒸煮十二个时辰才能做好。
做好后,要趁热吃,一旦凉了,味道就不好了。
这种做法与吃法,自然是陈阿生发明的。
童子羹也是陈阿生最喜欢的一道菜。
“还等什么,端上来。”听到童子羹,陈阿生脸上终于露出一抹喜色。
天大地大,吃饭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