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那人对我们有敌意,不可不防。”
叶青看向雪山老叟,问道:“柏老,你和那个墨笛有何恩怨?”
“那人名墨笛,江湖人称墨笛郎君,现为锦衣侯府一品客卿,擅长音律,以声夺魂,为人笑里藏刀,卑鄙无耻,阴险至极。”
雪山老叟显然被墨笛坑过,提到墨笛,神情变得有些阴郁:“十年前,我被仇家追杀,逃至望雪城。而当时,恰逢锦衣侯赵长命刚被任命为望雪城城主,为了壮大实力,赵长命四处招揽武林中人。而为了躲避仇家,我便投靠了赵长命。”
“锦衣侯府的客卿,分为三六九品,一品为上,九品为末,按实力排名。当时,在比武较技中,我赢了墨笛,位居墨笛之上,成为锦衣侯府的一品客卿。”
“因我横插一脚之故,墨笛失了原本志在必得的一品客卿之位,故而墨笛对我怀恨在心,屡屡陷害于我,欲置我于死地,我虽然命大没死,却也因此办砸了几件事,不得赵长命信任,而我也只能离开锦衣侯府。”
说到这里,雪山老叟的眼中掠过丝丝寒芒,显然对当初之事仍耿耿于怀。
“此后,我大部分时间都隐居雪山修行,很少履足望雪城,也没见过墨笛,没想到过了这么多年,墨笛仍对我怀恨在心,真是小人之心。”
一贫摇了摇头道:“小人长戚戚,这种人,一旦得罪了,就如附骨之蛆,甩都甩不掉。”
沉默了一下,雪山老叟问道:“公子,需要我杀了他吗?”
“不必。”叶青摇了摇头:“反正我们明天就走。”
他今天已经给了墨笛一个教训,如果墨笛是聪明人,就不会不自量力。
当然了,如果墨笛不识相,非要招惹他们,他也不介意随手拍死对方。
反正,在他眼里,墨笛和蝼蚁相差无异,就是一巴掌的事儿。
他不想惹事,可他也不怕事儿,事儿来了,自是一拳了之。
“好了,老哥你不是要去逛逛万佛集吗,柏老,你陪着他,我先回房间了。”
叶青起身,向自己的房间走去。
“是,公子。”雪山老叟应了一声。
“走,柏老弟,我们出去逛逛。”一贫朝雪山老叟招了招手:“正好消消食儿。”
……
叶青回到房间后,简单洗了把脸,便拿了一壶万佛楼著名的如来酿,倚在窗前,一边欣赏着街上往来不绝、熙熙攘攘的行人,一边品尝着美酒,享受着难得的悠然时光。
一壶如来酿下肚,已是傍晚,而一贫和雪山老叟还没回来,不过通过雪山老叟,他可以清晰地感觉到两人并未出事。
随后,叶青便自顾修行起,这数日以来,随着他对《老君骑牛悟道录》修行的深入,万法熔于一炉,他对武道的理解也更加透彻,再加上他在昆仑墟时所见所闻所得,仙灵之气淬体,境界也随之提升。
尤其是数日前,他莫名陷入顿悟,境界进一步提升,冥冥之中已然摸到了半圣的门槛。
现在,他的积累已然足够,只差一个契机,就能踏入半圣。
而且,他有预感,这个契机,不会太远,也许就是今天,也许就是明天,总之,不会太远。
当然,对此,叶青虽然十分期待,却并不是很执着,有时候,越是想做成一件事儿,反而越是求而不得,习武修行亦是如此,所谓执念一起如山来,反而适得其反,还不如顺其自然。
无心插柳柳成荫,无意看花花自开,顺其自然,有时候反而会事倍功半。
所以,叶青修行时,并没有一味追求境界上的突破,而是继续梳理、融合起自己所学的武功来,以便去芜存菁,抛其糟粕,取其精华,进一步提升自己的手段与实力,感悟《老君骑牛悟道录》。
修行不知时日,夜晚转瞬即至。
夜晚的万佛集,仍旧灯火阑珊,人流熙攘,而且相比于白天的万佛集,夜晚的万佛集张灯结彩,五彩斑斓,如一名华妆异服、明媚妖艳的女子,更引人入胜。
可是,下一刻,热闹喧哗的万佛集,就被一群不速之客所打破。
只见七十二名身穿锦衣华服、骑着雪白骏马的人,径直闯入了万佛集。
那些锦衣华服之人,个个气息强横,目光锐利,两柄血色短矛交叉于背后,腰挎短刀,杀气腾腾。
而他们所骑的骏马,亦极为不凡,体型壮硕、高大,通体雪白无瑕,头顶长着两根银色的短角,四蹄踏动间,乱石飞溅,鼻孔间喷出白色的冰晶、霜华,在空中留下一道道宛如龙蛇的印痕。
在骏马疾驰的过程中,有数人躲闪不及,直接被白马撞飞,而不等其落地,便见数根血矛飞出,洞穿其身躯,将其钉在长街两侧的墙壁上,眨眼就将雪白的墙壁染得一片殷红。
“雪龙驹,是雪龙驹!”
“锦衣华服,血矛白马,是雪龙卫!”
街上之人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