容易让外人误会。 张为民一手一个,抱着秀儿和三毛,大毛二毛跟在身后。 而刀疤则是不紧不慢的跟随在身后,随时警惕周围。 就在张为民离开不久,从胡同口就有一人冒出了头。 而马路不远处的刀疤刚好在不远处树荫下,看到了胡同口下的胖子,正是徐卫国。 一眼看到胖子的刀疤立马警惕了起来,他缓缓靠近对方,由于张为民已经走远,所以他的目光都在注意前面,又是放学期间,人声嘈杂,徐卫国根本没有发现他身后的刀疤。 而刀疤一只手已经伸进来了怀里,那里有一只马牌撸子,是之前他的藏品之一,绝对还能用。 他不是要杀人,只是以防万一,毕竟把人搞得身败名裂,换做谁都会发疯,这个时代又没有禁枪,像是手枪难搞,但散弹枪,兔子枪,那是很容易的,山里猎户几乎家家户户都有。 这种枪也叫鸟铳,放入火药,用一根木棍捅一下,放入一把钢珠,枪口只要不冲下,平行之下,可以打你一个满脸花。 这要是早有准备,就这么一杆土枪,就能在几十米外一枪撂倒一个成年人。 他自己亲自操作的,拉人家嫂子下水,他还能不知道对方有多痛恨张为民?那是真的身败名裂,也难怪对方会放弃重新做人的机会,选择越狱了。 只是天不遂人愿,刀疤靠近时,无意间撞到了一个放学出来的娃,对方立马倒地哭了起来,这哭声一下惊动了徐卫国。 徐卫国不认识刀疤,但二人相隔不到五米,二人眼神对上,徐卫国立马警觉,转身就重新进了胡同。 而刀疤刚想要继续追,身后就被小孩子他妈抓住了手臂。 从看到徐卫国的那一刻起,刀疤就知道,对方盯上张为民了,不是对付他本人就是对付几个娃。 目前可能是在踩点,无意间感受到了刀疤的眼神觉得他是不怀好意,可能是把他当公安?也可能是知道他是张为民的人,反正就像是兔子一样,受惊后跑了。 最近转码严重,让我们更有动力,更新更快,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。谢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