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> 说完,朱英雄看向张三的母亲李氏,道:“李氏,捕快所说案情,是否属实?=” 朱英雄高声问道。 “回大人,句句属实。” 李氏有些心不在焉的回答道。 似乎儿子的死,和她没啥关系似的。 朱元璋此刻,目光中,寒光一闪。 好一个斗殴! 好一句刁民! 捕快言简意骇。 确实描绘了一遍刚才赌坊打手失手打死人的事实。 可这看似没啥问题。 但几个关键性的词句一换,这性质可就大大不同了啊! 明律严苛。 明文规定! 致人身亡,当以偿命! 主犯当斩,从犯绞刑! 参与谋划者,杖刑五十! 流放关外! 赌坊动手打死张三的,应当处斩! 当然,教唆助威之人,也要处以相应的刑法。 至于赌坊的老板,教唆者,则是打五十大板!然后流放蛮荒! 当然,如果没有出人命的话,那仅仅只是当街斗殴。 双方各打几大板就行了。 可这案件还未开始审。 就想给张三给定性成了刁民! 这分明就是捕快与县令狼狈为奸! 欺压百姓不懂律法! 果然! 下一秒。 “刁民张三在赌坊外寻衅滋事,与赌坊工作人员发生口角,后演变为肢体冲突,最终不敌。” “赌坊工作人员失手殴打张三至死。” “判决赌坊停业三日!刁民张三生前所欠赌债,一笔勾销!在赔偿白银百两,给其母养老!” “赌坊工作人员,李四,失手打死张三,杖刑五十!另外赔偿李氏白银五十两!” “好了!退堂退堂!” 坐在高堂上的县令朱英雄,几乎是想都没想就做出了判罚。 然后就火急火燎的起身要走。 “我的天哪!这加起来,就是一百五十两银子啊!” “这李大娘怕不是要发财了啊?” “朱大人判的好!” 公堂外的百姓,议论纷纷! “草民,没有异议。” “谁问你了。” 李氏看着盖在白布下的儿子,身体不由自主的颤抖两下,低头小声的说道。 赌坊老板和打手李四,也是连连点头。 共计一百五十两银子,当场点清! 明初,一个五口之家,一年的收入也不过五两银子。 可这老妪,一下子就得到了一百五十两! 这是普通五口之家三十年的收入啊! 可着老妪,看起来也没多少年可活了,接下来的日子,怕不是要享受死了吧? “对了,佐贰官!你派人,护送李氏到钱庄,把银子存起来,这么多钱,她一个老太太也看不住,万一让人抢了去,她一把年纪的谁养活她了。” 说完,朱英雄转头就走。 前前后后,连吃顿饭的功夫都没到! 离开衙门后。 朱英雄便立即上了马车。 随着车夫的一声吆喝。 六匹驮马齐声发出嘶鸣。 踢踏踢踏的走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