入明朝境内劫掠,王越再次(划重点)与汪直、朱永出大同,于黑石崖追败鞑靼,生擒10人,斩首113级,缴获马匹729匹,器械6200余件。
为什么数字会这么详细,斩首、生擒数量会这么少呢?
这跟王朝的稳定性以及蒙古的操作有一定关系。
熟悉明朝的人可以看看明朝开国时期和明末的斩首数量,那几乎都是几千、几万的斩首数。
为什么呢?
王朝开国初期一个是因为军队真有这么猛,二是因为监管制度还没有完善,总有人虚报功劳。
王朝末年就更是了,连杀良冒功都干得正大光明,你还能指望他们什么呢?
比如那句著名的话:老乡,请借人头一用!
而王朝中期,这个时期朝廷非常稳定,各项制度也已经完善,斩首多少?缴获多少?生擒多少?都有专门的官员进行记录。
想弄虚作假,要么你背景大,要么你和记录官员有那胆子串通一气,不然,除非你想把脑袋添进去。
更重要的是,蒙古有一个很特别的规定,就是但凡有人抢回战死士兵的尸体,并且带回去,是可以继承战死士兵的老婆、儿子以及家产的。
所以,一场战争中,不仅明军将士在争抢蒙古士兵尸体,连蒙古将士也在争抢……所以,能抢到百十个脑袋,已经是高手了。最近转码严重,让我们更有动力,更新更快,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。谢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