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六二章(1 / 3)

现在村里装上路灯的地方,也就是那一条公路的两边,一直通到厂里去。

主要目的还是为了方便厂里晚间的运输。

在绿之源公司的支持下,村里已经把水泥路修到了每一户村民的家门口,但那些路并没有装上路灯——还没奢侈到那个地步。

在严鑫的计划中,以后还是得装上路灯的,但要等几年,等太阳能路灯的技术成熟了,价格下来了,再去那些路面安装路灯。

现在嘛,还在用电,把公路两边装上就可以了。

这已经是他上辈子到死都没看到的风景。

晚上,孩子交给吴秀红去带,他和冯曦手牵着手出去散步,从家门口一直走到公路上去。

还没有上公路,就能够看得到那一带的灯光,在乡村的夜晚,显得格外的璀璨。

路灯他们都看过,这里的路灯并不是多高端的路灯,应该说是最便宜的那种,比不上城市的高大,灯光也没有那么璀璨。

但这里是农村,这样的景色,是两口子第一次看到,带给他们的感觉格外的不同。

已经是晚上八九点了,路上看不到行人,那一段路就只有他们两个。

两个人手牵着手在公路上走着,冯曦突然就来了一句:

“国富民安,差不多就是这个样子了吧?”

严鑫点了点头:“我觉得是这样子的。”

在老家的村子里面都安装上路灯,这在以前是想都不敢想的。

那样的事情,在严鑫的印象中,只有经济发达区域的农村才能够做到。

现在,自己的老家都能够做到这一步了,让他有一些恍惚。

两个人大晚上的在这装的路灯的公路上散步,确实让他走出了一种国富民安的感觉。

心里还挺有一些自豪的。

因为现在村里有着这样的发展,他起到了很大的作用。

不是他搞出这么一个绿之源公司来,村里不会有着这么大的发展,把水泥路面修到每一个村民家门口都做不到,更不用说安装路灯了。

以后还会搞治安巡逻队,还会在多个路口都安装摄像头,这里面也有很大一部分是他的功劳。

能够做到这一点,也难免自豪。

他可是以一己之力,将乡亲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一大截。

他感慨的对冯曦说道:

“你说,我们为村里的发展做出了这么大的贡献,以后咱们村的村史上面,会不会留下我们的名字?”

冯曦笑着说道:“如果有村史,那必定要记上你的名字。”

“那必须得有,”严鑫道,“以前没有,但是以后得有。只要舍得花钱,我就不相信,连一本村史都弄不出来。”

“那你可以再多花点钱,在村里竖起一块石碑,刻下你的丰功伟绩。”冯曦道。

“石碑不行,石碑也容易毁坏,我得弄一块铁碑,几百吨重的那种,要能流传千秋万代的那种。”严鑫有些膨胀了。

他出生在这个村子,给村里做了这么多的贡献,他希望村里的人都能够记住他,一直到他死了,都能够记住他做出的那些贡献。

那也是一种不朽。

外面的人能不能够记住他,一点都不重要。

他是在这个村子里面出生的,这里是他的出生之地,也是他的皈依之所。

被这些乡亲们记住,被乡亲们的后代记住,那才是最重要的。

冯曦看着他踌躇满志的样子,脸上带着微笑,目光也很温柔,说道:

“你可以把格局放大一点,好好的搞你的事业,以后说不定咱们国家的经济发展史都会记下你的名字,千百年后都会留下你的传说,把你当做财神来看待。”

严鑫摆了摆手:“这个不重要,也没什么意义。我是什么样的人,我心里清楚得很,能力不够,道德也不够,就是一个有点臭钱的俗人,不够上秤的。我的私生活经不起审视,名声太大了可不是好事。咱们也没必要为了那么一个虚名,把自己过成道德圣人一样,太没意思了。”

“这倒也是。”冯曦点头。

名声太大了,就成为了公众人物,私生活就会遭到大众的审视。

会给生活带来很大的不方便。

她可不想跟顾茹一样,在国内的时候,出门都得戴个墨镜,生怕被别人给认出来了。

要不是因为这个,顾茹也完全没必要出国去。

比顾茹还要不如的是,他们的私生活确实经不起审视,有点过于糜烂了一些。

没有多大的名气,曝光了也不是很要紧,有钱人的低俗趣味,也不是多大不了的事情。

可要是先竖起了一个典型,然后再曝光那样的事情,那就会引来人设崩塌,会遭到舆论的反噬。

这么想起来,确实还是低调一点好。

两个人手牵着手沿着公路一直走下去,走到了工厂门口,这才回转。

一路上就遭遇到了两辆车,一辆车私家车,不知道开往哪里去的。

另外一辆是货车,上面还涂着绿之源三个大字,是他们公司的车。

就没有遇到一个路人。

大家还没有养成夜生活的习惯,天一黑就不出去了,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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