闷闷地咚一声,何修感觉自己都听着声了,叶斯却睡得很安稳。
这家伙就算不熬夜写作业,也经常半夜拿APP刷题,何修有时候晚上醒来,会感受到头顶有亮。
他突然觉得肩膀上很沉,责任重大的感觉,默默挺了挺背,让叶斯睡得舒服点。
222路沿着H市这条穿城江行驶,江上的波光映着城市的倒影,驶过英中,市图书馆,商圈,形形色色的人和建筑刷刷刷从车窗外划过,只有肩膀上那道呼吸声平稳而真实。
何修偏过头垂眸看了叶斯一眼,只看见了长长的两道睫毛。
他突然觉得,这道黄昏下浅浅的一方车窗,他能记很多年。
Live house就在222线的终点,下车没走几步,就见到了乌央乌央的人群。
何修有些惊讶,“有这么多人啊。”
“小众不代表没人喜欢。”叶斯说,“越是小众,粉丝就越带劲儿,你看那头。”
何修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,发现一群人围了个圈,看穿衣打扮基本囊括了从贫到富的各个阶层,大家熟稔地混在一起,中间一个穿了件乡村题材电视剧里才常见的大花马褂,拿着粉色的扇子凹了个造型,一堆人起哄拿出手机拍照。
“刚子,你们过来了啊!”一个肩膀上纹身的胖子过来,撞了下另一个半边头发剃得露出青色头皮的瘦子。瘦子喷了口烟,“上一场有事没赶上,H市这个坐一宿火车来了。”
“得给坎爷捧场啊。”满脑子小辫的女人说。
“坎爷昨晚上就到了吧,看他发微博吃烧烤了。”
“啧啧啧。”
何修收回视线,“坎爷?”
叶斯懒洋洋地笑,掏手机查了一下黄牛发过来的二维码,带他去检票,说道:“烟枪的主唱。队里那把电吉他我也喜欢,拽的和坎爷难分胜负。”
何修反应了一会才想明白是电吉他手的意思,俩人走到安检口,叼着烟的小哥看了眼票,拿个按章在俩人手背上一人按了一下,什么都没有,走到门口一个穿露脐装的姑娘拿紫外线小电棒一照,是俩圆形的戳。
“进吧。”
何修说了声谢谢,下意识想要搓搓手背,但又忍住了。
按理来说他一学神不该对这种小把戏感到震惊。但他不能否认,在这一刻那点兴奋已经在心里撩了原,如果有人拿小电棒往他胸口照一下,也许能看到里面的心脏扑通扑通跳得非常狂野。
Live house里面有存包的地方,存完包再往里走就几乎全黑了,高空的天花板上架着各种试听设备,舞台很高,下面是一片空旷的场地,进来的人就在场子上人挨人地站着,像一群虔诚的信徒,等着他们的神明将临。
“往前头去。”叶斯拉着何修的胳膊挤进人堆,“我这次要玩个爽的。”
何修没顾上问爽的是什么,人堆里炽热的胳膊腿撞来撞去,他感到窒息又兴奋,想抬手拉一下皱了的衣领,手伸到一半又放弃,感觉自己挺傻的。
“别怕被人踩着脚。”叶斯站在差不多第四五排的地方停下,说道:“有人踩你就踩回去,大家都是这么认识的。”
“好。”何修勾起唇角,看着叶斯的眼睛,在黑暗中还是那么亮。
开场前一分钟,这个不大的场地已经站满了人,四周都是黑压压一片,何修看了叶斯一眼,叶斯正踮脚往后台张望着。
重金属的声浪突然拔地而起,何修还没反应过来,全场人疯了一样开始蹦着欢呼。他被后面的人往前推了一下,又被前面的人往后拱了一下,最后被叶斯拉着胳膊强行跟着蹦了起来。
“啊!!!”叶斯兴奋地尖叫。
何修内心也有些沸腾,但顿了顿,努力张嘴,“啊。”
叶斯回头看着他,“怎么了?”
“没怎么。”何修也一愣,“什么怎么了?”
“哦没事。”叶斯奇怪地摸摸鼻子,“我以为你叫我呢。”
何修尴尬地勾了勾嘴角,好在叶斯没放在心上,转头又嗨了起来。
乐队四人出来的时候,何修狠狠被震了一把。
完全由一群中年男组合的乐队,平均年龄估计直奔四十五去了。主唱坎爷敞怀的黑金外褂下是条男士四角内裤,除此之外什么都没穿。最干瘦的吉他手穿了黑金旗袍,侧开叉露出四十多岁男人粗糙又干瘦的腿,戴着黑色圆片墨镜,一头枯长发很像武侠里的丐帮帮主。
何修还没从视觉震撼中反应过来,突然万籁俱寂,只有台下错落的呼吸声,而后台上金光迸射,震耳欲聋的摇滚乐从四面八方爆发出来,台上台下的人同时蹦了起来。
“我像一盒名牌的香烟!”
“我塞进了穷人的口袋!”
“我像一只贪婪的耗子!”
“我被富人收养起来!”
“我像一个犯了戒的神仙!”
“我被老天踢了下来!”
粗陋的歌词冲刷着耳膜,场面如同大型聚众朝拜现场,那个穿着打扮足以被警察找谈话的男人站在舞台中心,用沙哑狂放的嗓子领唱,干瘦的吉他手随着音浪蹦着拨弦,所有人跟着一边嘶吼一边扭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