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人朝狗招手,狗没办法拒绝。所以秦璟泽像被扼住咽喉牵着走,一步步匍匐到邬希身前。
这里是办公室,但一身西装革履的男人跪在地上,将头埋在邬希颈窝,抖得像一条终于找到家的弃犬。
没有人说话,房间里只有两道剧烈的粗喘。邬希狠狠抱住怀中的脑袋,动作粗暴抓扯秦璟泽的头发迫使他抬起头。这一次没有主动亲上去,而要等待秦璟泽来亲他。
离得很近,他已经闻到了浓郁的薄荷糖味。气息一瞬间放大,侵城略地。
秦璟泽抛弃了一切技巧,极具攻击性,犬齿叼住唇瓣厮磨,一双眼睛直勾勾盯着邬希。
薄荷糖还是很辣,邬希眼眶含泪,鼻间扑满熟悉气息,驱使他自虐般索求这种炙热疼痛。痛苦的爱情是燎原烈火,可他也情愿奔向火海。
他站直身体,男人喉咙里就发出野兽般的呜咽,驯服又虔诚地抬起头仰望。
邬希踢他一脚,他也不躲,邬希就冷笑,“怎么不跑了?”
落荒而逃的狗要抓回来,打一顿,然后顺毛抚摸,告诉它它被深爱着。他说过很多次爱,可是秦璟泽很难相信,伤痕累累的灵魂对一切美好都充满不信任,所以宁愿辜负爱意。
“沙漠里有只供一人喝的水,我和你在里面,只能活一个人,你会把水给我”,邬希语气平静。
故事很荒谬,但结果不需要任何怀疑,秦璟泽一定会把水给他,让他独自活下去。哪怕生不如死,也是活。
像是压抑许久的情绪一瞬间暴动,邬希喘了数息,忽而语调高扬,“就算你把水给我,我也会倒掉,倒进沙子里,你他妈别想甩掉我!”
“跟我在沙漠里做吧,秦璟泽。”
生命要被他们用来狂欢,抵死缠绵。不需要那点水的残酷滋润,他们宁愿忍受烈日烧灼,死在一起的时候,没有人能把他们分开。
对付疯狗的办法,就是比他更疯。
皎皎明月猛然迸发出比太阳更高的温度,秦璟泽怔怔凝视邬希,心神剧震。
“去给我买牛奶”,邬希又踢他一脚让他回神,哼了一声,“才不喝你的,想得美,这一个月你都不准弄出来。”
秦璟泽垂眸。
他早有心理准备,没有丝毫意见,不打算反抗。
楼下就有便利店,助理刚刚找到那个牌子的牛奶,一只骨节分明的大手先他一步拿起一盒,顺着胳膊方向看过去,吓得他好悬没跳起来,“老,老板!”
“辛苦你了”,秦璟泽朝他点点头。
助理受宠若惊,连连摆手说不辛苦,但是当回到原来那个带休息间的办公室门口站大岗时,他面无表情心如死灰,浑身写满了萎靡。
他是辛苦,真的太辛苦了。
休息间却并没有太过分的响动传出,邬希一条腿搭在秦璟泽后背上,能感受到脊背上不平整的疤痕。他挣扎起身要去触摸那些疤痕,但没摸到就半路受阻,且没两秒就彻底忘掉了自己要说什么。
秦璟泽的脑袋动了又动,过一会儿又被邬希扯着头发拽起来,手上的力度并不大,完全失去了刚才发火时的力气。邬希眼睛红得像兔子,“不准咽。”
喉结滚动到一半,他勉强停住,但也不吐出来,就盯着邬希,满眼写满渴求。
渴求邬希。
以至于别人觉得是侮辱的东西,于他而言是赏赐。
与他静静对视数秒,邬希拗不过他那种眼神,不轻不重在他脸上拍了几巴掌,“行了,给你。”
捏着盒牛奶靠在床头慢吞吞喝,他视线离不开秦璟泽,目光落在秦璟泽后背那大片的刺青上,狼的獠牙之间咬着脆弱玫瑰,但没有一片花瓣破碎,尖利犬齿小心翼翼地绕过枝茎,玫瑰在如烈火般怒放。
邬希松开吸管舔掉蹦出来的几滴奶珠,想起旧事,“初中的时候你送过我一枝玫瑰。”
花递到他掌心还有些暖融温度,带着少年汗水的潮气。那朵花他不知是季泽怎样艰难得来的,但凋谢很快,花瓣已经干枯,至今还保存在他的小箱子里。
“你爱我,秦璟泽”,邬希凑过去拥住男人脊背,指尖轻触刺青上的鲜红。
“那个就是爱。”
刺青才是真正的玫瑰,和鸽血红Blossom一样不会凋谢。Blossom是盛开。
走过漫长冬日,见到秦璟泽他才真正活过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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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盒奶喝完,睡意也彻底没了,邬希侧身躺着,用手撑住脑袋,思考了很久要怎么把秦璟熙的事跟秦璟泽说。
和一个过于敏感的病人沟通势必要字斟句酌,这次发病就是因为说错话引起,人不能在一个坑里摔倒两次。
被他目不转睛地盯着,秦璟泽始终非常平静。大部分人不能接受这种时刻凝视的目光,但若是一个没有安全感的人暴露在爱人的关注之下,只会感到无比心安。
难得的宁静却很快被电脑上发来的邮件打破,秦璟泽面无表情看完,删除邮件,满脑子都是那几张照片——光线迷乱的酒吧里,两个人距离很近,似乎相谈甚欢。
他起身从椅背上捞起外套,给邬希掖了下被角,“我出去一趟,很快就回来。”
“你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