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1 章(3 / 3)

长裤白衬衫,是她们姐妹小时候的旧衣服,孩子长身体很快,新衣服只穿一季顶多两季就小了,所以大部分衣服都还是至少7成新。

“姐,城里啥样?”

“就是楼房比较多,人也比较多。你去过县城吗?”

“去过,妈妈去年带我去见过大姨,大姨家里真不错,干净得很咧!”小喜鹊蹲在杂草丛里,拔了一把草,掐了草叶,找了个石头,又捡了一颗小石子儿,在石头上把草叶砸成绿色的黏糊糊的草汁。

小姑娘的小手在她腿上的肿包上胡乱涂上草汁,“等一下就不痒了。”

姜明光怕走在野外会被虫子咬,不敢穿短裙了,换了一条藏蓝色长裤。

“姐,你吃过最好吃的东西是什么?”

“巧克力。不过很贵,等过年我给你寄一点,现在天太热了,会化掉。”

“巧什么?”

“巧——克——力。”她一字一顿的教她,“有点苦苦的,第一次吃会很不喜欢,但第二次吃就会觉得很好吃了。”

唉!这年头,什么好吃的都没有,就是巧克力也只有庐州市最大的百货商店才有得卖,还很贵呢!

“那你准是每天都吃鸡腿吧?”

姜明光笑了,“鸡腿只是因为你吃得少才觉得好吃。”

小喜鹊都呆了,“那你得吃过多少鸡腿才会觉得鸡腿不好吃啊!”

她决定绕过这个话题,“那是什么?怎么这里会有一条沟?”

“是修河堤的时候挖的。”

沟壑里明显的跟周围环境不一样,杂草才刚长了一层,还没铺满所有地皮。

久雨之后是久旱,河堤下面的土地干裂,杂草倒是顽强生长。

沟壑里有一些白色的小石块,嵌在被晒得发白的表层泥土中,不起眼。

“这些小石头是什么?”她小心走下沟壑,从泥土里扒出一小块黄豆大小的小石头,有点像小块的冰糖。

“不知道,这边没见过这种石头。”

“你们不玩吗?”

“不玩,太小了。”

“去弄点水,洗干净看看。”

*

姜明光在小岚村住了三个晚上,比原定的时间多住了一天。

第四天上午,周达福骑上二八大杠,送她到了大队部,再坐班车送她到了县城,她要从县城火车站坐车回庐州。

周达福忙前忙后,给她买好了车票,送她上车,这才走了。

姜家姐弟四个,爸爸姜韶波是最小的男孩,上面三个姐姐,大姑姜招娣,嫁在县里粮库一个小职员家里,也能算城里人了;二姑十几岁得病早夭;小姑姑姜来娣,嫁在老家没出村。

听姑姑们的名字就知道老姜家有皇位要继承,姜韶波这个名字也是专门去县里花钱请人起的名字,从小龙蛋一样捧着长大。姜韶波也算是争气,十八岁应征入伍,三年义务兵服役期满后,又当了三年志愿兵。退伍那年正赶上安排工作到城市,走运分到省城,成为公务员,之后又娶了省城姑娘贺群,现在在庐州市电力局人武部做部长,也算是个不大不小的领导了。

贺群看不上丈夫的两个姐姐。姜招娣生了三个男孩,整天把这三个儿子放在嘴边,平均两句就要提一次,话里话外讽刺贺群只生了两个女儿,是“不下蛋的母鸡”,可把贺群气得要死;姜来娣不育,没有自己亲生的孩子,收养了两个周家那边的女孩,大女儿周柳眉今年20岁,已经结婚,小女儿周喜鹊今年8岁。

姜韶波何尝不想有个儿子?但贺群生了两个女儿之后再也不肯生,他也无可奈何。

姜明光今年19岁,高中毕业;妹妹姜明珠17岁,还在念高三。虽说是亲姐妹,感情并不好,贺群从小就只喜欢嘴甜的小女儿,不喜欢大女儿,有什么好吃的先惦记着姜明珠,买新裙子也是姜明珠优先,一定要小女儿喜欢,至于大女儿,随随便便买一件得了。

原本姜明光也不介意妈妈偏心,人嘛,很难一碗水端平的,自从她意识到这是她看过的一本年代文之后,就更不介意了:本来也不是亲爹妈,计较太多是跟自己过不去。

但当她想起来这本年代文的剧情就有点风中凌乱了:原著中妹妹姜明珠是女主,故事主要是讲姜明珠这个大城市普通女孩的奋斗史,剧情十分狗血,情节十分跌宕,打脸爽文是也;姜明光就是个炮灰女配,出场不多,刚出场几章就果断挂了,唯一的作用是反衬炮灰男配的无脑和无下限。

炮灰男配是姜明光的未婚夫,父母是贺家的朋友,但这个渣渣喜欢的是妹妹女主,姜明珠过了18岁生日后发现有心脏缺陷,突发心脏病需要做手术,渣男跪求姜明光捐心救妹。

穿书之前的姜明光看到这里就愤然点叉,看不下去了:这都是什么瞎胡搞的狗血剧情嘛!作者我们约一下讨论人生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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