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曦特意记住了这个日子,这是她带着小李傲搬到12平米的单间的日子,也象征着他们两个人新生活的开始。当然,因为现金不够,她还把原身那令人恶心的初恋骆城送的戒指给当掉了,换了300元,正好够一个月的房租还多余20块。
接下来就是找工作,原身连初中都没有毕业,自然也做不来那些高端大气的工作,如果不想出卖色相,暂时也不可能赚大钱了。如果去厂子里上班,一是怕工作太忙照顾不了小李傲,二是林曦的手脚向来是比较笨拙的,弄不来那些精细活计,三是林曦决定明年6月份要参加高考,只有拥有了本科学历才有可能在深安高速发展的未来占据一席之地,而去工厂就很难复习功课了。
在金沙村附近寻觅了三天,倒真被林曦在村里找到了两份合适的工作。
第一份就是到那天给李傲买书的旧书店看店,从上午9点到下午4点,一个月薪资400元。按理来说这么悠闲的工作,来应聘的人肯定挤破头,可是这店子的老板是当年上山下乡来金沙村插队的老知青,偏偏要求自己的店员像他一样对文学热爱了解,起码要知道金瓶-梅和红楼梦有什么区别吧?那个年代,有这个闲工夫爱好文学的人不是没有,可沙金村自来就是以二奶和娱乐行业闻名的地方,哪里能找得到这样的人?所以招聘广告贴在门外一个月了,老板还一个人坐在店里呢。
林曦刚刚出现的时候,老板只是将怀疑的目光从他厚重的玻璃镜片中露出来,不是他看不起人,但是沙金村里这样长相和发色的女人,多半是被港城老板包养的情妇,哪里会来他这个小店应聘呢?可是当林曦开口和老板从《红与黑》谈到《安娜卡列宁娜》谈到《聊斋志异》,老板当即拍板决定,就是她了!甚至还允许林曦白天把儿子带到店里来,只要他安安静静的不惹事就行。其实老板早就靠自己那栋楼的房租赚的盆满钵满了,现在不过是舍不得这间开了十年的老店,既然招到了人,他上午和中午一般不出现,就是下午和晚上来这里坐坐,倒是给了林曦很大的自由。
第二间则是一家专做夜宵的烧烤店,从9点钟上到凌晨2点,虽然辛苦了些,林曦却能够利用下午4点到晚上8点的时间安排好李傲,而且晚上工作薪资也有350元,倒是她最好的选择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