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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百一十四章赵志功成名就的日子(一)(1 / 2)

“他是个三十岁已经结婚的男人

笑脸中眼旁已有几道波纹

三十岁了光芒和激情已被岁月打磨

是不是两个人的生活就一定比一个人更快活

我喜欢三十岁男人才有的成熟

也知道了深夜里的寂寞难耐

学习工作中忙的太久

不觉间已三十个年头

挑剔着轮换着你再三选择

他是个三十岁肚子还没有大起来的男人

这样的男人可否留有当年的一丝单纯

……

日落后最美的

时光已溜走

日落后最美的已溜走”

街道上偶尔会传来一些这首歌声音,赵志就会有点什么感受,不知不觉之中他已经三十七岁了,虽然他不想说自己已经脱离了年轻人的行列,但是不管他怎么掩饰,他的确已经感受到了生命活力的下降。

据说这首歌之所以能广为传播,自己刚刚才三十出头的弟弟出了不少力。原因就是因为他十分喜欢,有钱就任性的第一次做了和财富无关的事情。

据说还被两个弟媳妇儿笑话了很久,不过他倒是理解,因为他也挺喜欢这首歌,尤其是其中那种悠然的意境。

歌词平实朴素如同诉说,旋律与主题的契合度之高恰到好处,听起来会让人产生强烈代入感,不仅仅准确地击中了奔三群体的情绪点,就是像他这样奔四的男人也有很多的认同!

而他已经三十大几岁了,四十岁已经不远了!

赵志自认是一个幸运的六零后!

别人觉得困难的年代,因为他是家族里的长孙,受到了爷爷奶奶叔叔婶婶姑姑们的悉心关照。

大家都吃不上好吃的,不过他是个例外。

爸妈觉得孩子那么小,就因为母亲没有奶水而被送到了乡下,找了一个奶妈,家里不多的细粮理所当然地赶紧送回乡下。说是大家一起吃,可是已经十几岁二十几岁的叔叔们哪个好意思真得吃呢?爷爷奶奶更是如此!

甚至说吃不上猪肉,还有各种各样的其它肉,烤知了、烧玉米、烧小蛇……只要能吃的就有机会吃到。

大队里的各种水果更是只要出现了,就一定会被叔叔们主动出击“拿”回来送到他的面前。笑呵呵地看着他迅速消灭它们。

家乡的村里面有三条细细的小河,都是村子后山上泉水流下汇聚而成,其中虽然没有什么鱼儿,但是依旧可以成为他夏天最喜欢的乐园,水中嬉戏打闹!

有叔叔辈的,有爷爷辈的,当然也有侄子辈的,不过大闹在一起玩耍的时候,大家谁也不会想起这个事情!

就像和他打过架的那个女的,她妈找过的时候,他才知道这是谁!

“二嫂,你家孙子也太皮了吧?怎么能和自家姑姑打架呢?”

一个包裹着头巾的中年妇女来他爷爷奶奶家里告状来了。

爷爷有些讪讪无语,除了告饶不知道还能怎么解释。

可是奶奶却不大乐意地反驳,“五弟妹,都是小孩子嘛!再说了虽然我家是男孩子,不过你家女儿不是年龄更大一些嘛!”

“这倒是,不过本来咱们就是一家人子,自己打起来算什么嘛!”

……

在上学之前,他一直待在老家村里,撩毛逗狗那都是最基本的活动,没事干了去村里集体的果园里“顺”一些水果吃,就是被抓住了也没有什么大不了,使劲哭也就是了,谁还能真得和小孩子计较个没完呢?

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很久,直到他回城之前都没有什么改变,因为多了三个婶婶,却只增加了两个妹妹而已,他依旧还是家族里唯一的孙子,而且还是长孙!

甚至没有儿子的婶子们也加入了宠爱他的行列。她们偶尔回娘家都会带上他去吃一点好吃的。

谁见了问。她们都会骄傲地说,“这是我家的侄子!”(没有儿子,侄子来凑也是杠杠滴!)

至今他任然记得二婶娘家的特色食品大枣泥,山里人家别的也许不多唯独大枣那是家家户户都是满满的,晒干了、捣碎了就成了枣泥,看着不好看,吃起来那可就是太美味了,一口咬下去满嘴都是甜甜蜜蜜!

干杏铺、苹果干、葡萄干,吃得走不动了,休息一下,临走的时候再给衣服口袋里带上满满当当的。

二婶有些迷糊,但是她对自己那是真得亲啊!偶尔她偷偷摸摸藏下一颗鸡蛋,那也是悄悄地煮熟了给自己独自一个人吃!

其实家里别的人早就知道了,可是谁又会说出来呢?

三婶虽然过门的时间有点晚,可是和自己亲起来一点不逊色二婶。

无论是什么时候,走到哪里去,时刻都喜欢带着赵志。

年纪轻轻的三婶也同样喜欢带着侄子去娘家打秋风。几十里路,骑上借来的自行车,带着侄子跑起来那就不是个事。

不到二十岁就嫁人的三婶有些孩子气,爷爷奶奶都比较对她宽容大度,自然看到了小儿媳妇和孙子相处的好,那就更加开心了。

现在人人都说城市好,其实他觉得如果不算太穷的太差的话,其实农村自有不同于城市的快乐,而且更加丰富多彩!

如果不是小门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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