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新界清水湾,坐巴士过海底隧道,抵达港岛。
宋禹看到的便是一片新天地。
这是香江三大区最富贵迷人眼的一带,皇后大道,中环,兰桂坊,铜锣湾……还有宋禹抵达的这条骆克道,是香江如今最热闹的红灯区之一。
灯红酒绿,纸醉金迷,让这座繁华的东方都会,成为真正的不夜城。
骆克道背靠维港,东临铜锣湾,从二战开始,美军军舰常年在维港停靠补给,停歇期间,大批美国大兵涌上岸消费,寻欢作乐,渐渐形成以酒吧夜总会为主的一条街。
及至到九七之后,才渐渐没落。
丽宫是一栋单独的五层西洋风建筑,是骆克道一众酒吧夜店中最奢华的一家。偌大霓虹灯牌在,在夜色中鹤立鸡群,宋禹一眼就看到。
他沿着夜色下的街道,往丽宫走去。一路上,醉醺醺的鬼佬拥着穿着清凉摩登的香江丽人,随处可见。
宋禹很快走到丽宫门口,穿着马甲制服的英俊门童立在门边。有豪车停下,门童立刻上前开门,帮忙去泊车,服务相当周到。
宋禹看到,宾客进门,都会递上一张卡,确实是虾仔所说的会员制。
想他曾经也是影帝,出入都是个高档场合,如今却是连个夜总会都进不了。
不过俗话说,只要思想不滑坡,方法总比困难多。
就在他思索间,一辆加长林肯在丽宫门口停下,从里面下来乌泱泱一群人,都穿着衬衣西裤,清一色的年轻标致。
谢天谢地,宋禹今天正好穿着一件白衬衣,那是原身来香江与渣爹团聚,专门去商场购买的,在大陆小城,花了他十块大洋,质地相当不错。
霓虹闪烁,夜灯昏沉。
同样年轻标致的宋禹神不知鬼不觉混入了了这群人尾巴。
他听到门童躬身开门,毕恭毕敬对打头那拿着手杖的中年男人道:“黄生,有请!”
黄生?
不会就是钟鸣生今晚要见的那人吧?
他暗暗打量了眼那人,因为隔着几个脑袋,只能看到对方背影,除了大腹便便的身材,和一身花衬衣,以及一个半秃的脑袋,便看不到其他。
但看这阵仗,十有八九了。
也多亏了这大阵仗,宋禹才顺利混入了丽宫。
如果说门口除了偶尔有酒鬼路过外,还算安静,那么一进丽宫大厅,便是纸醉金迷和歌舞升平。
舞台上的歌女舞女们正在唱歌跳舞,下面坐着一众非富即贵的人。
不过姓黄这一群人并未在在大厅停留,而是在侍应生引领下,坐玻璃电梯上了三楼。
宋禹怕被人发现,没跟他们进电梯,在大厅角落找了个无人空位,装模作样看表演,余光却始终留着电梯。
如他所料,没过多久,就看到戴着一顶鸭舌帽的钟鸣生,跟着侍应生进了电梯。
宋禹看到只身赴约的钟鸣生,眉头微微蹙起。其实按着原书剧情,钟鸣生大概也不会发生什么大事,因为有温驰骏出手相助。
自己来这里,也是想见到温驰骏。
但此时,他忽然灵光乍现,也许今晚就是个测试自己能不能改变剧情线的好机会。
宋禹环顾了眼四周,瞥倒一个刚为一桌客人上完酒水的侍应生,忽然急匆匆朝旁边走廊走去——那是洗手间的方向。
宋禹起身,默默跟上。
外面歌舞升平,走廊里倒是没什么人。
他推开男洗手间的门,刚刚那侍应生正站在便池前,刚刚放完水,神清气爽地舒了口气,整好裤子走到盥洗池前洗手。
大概是想趁着上厕所投个片刻工夫的懒,他动作慢悠悠,还拿水对着镜子慢条斯理打理头发。
宋禹站在他身旁,从脑中调出原身学过的本事。
说实话,虽然很清楚原身伸手很好,但毕竟第一次用在实战中,难免有点举棋不定。
以前拍电影的经历告诉他,干这种事最忌就是拖泥带水。
思及此,他不再犹豫,猛得一个手刀朝人脖子劈去。
力道和位置都是原身记忆里的东西,既可以让人瞬间晕倒,又不会让人受多大的伤。
看到人软软倒下去,宋禹重重舒了口气,眼明手快将人扶住,直接拖进隔间,打上门闩。
为了确定自己没伤人,他还特地伸手探了下对方鼻息,感觉到呼吸平稳,才放下心来。
他今天穿得是黑裤子和白衬衫,脚下虽然是一双布鞋,但也是黑色的,不仔细看也不会留意,所以他只拖了侍应生的马甲和领结,穿在自己身上。
这侍应生跟他身形相差不大,马甲还挺适合。
因为不确定这人会什么时候醒过来,为了保险起见,他换好衣服,又脱了了对方衣裤,当做绳子将人绑好,还用对方内裤将嘴巴塞住。
他这辈子没干过这么缺德的事,到底是心里过意不去,想了想,将今天得来的五十块薪水,塞进了侍应生裤子口袋。
外面有人进来放水,等到再次恢复宁静,他才从隔间上方爬出去,随手用水将头发整理成一个标准的侍应生发型,端上侍应生放在盥洗台的托盘,轻飘飘走出了洗手间。
他能这么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