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年,夏。
早上七点四十。
沈青云穿着警服,背着双肩包走出了富民县火车站。
“妈,我知道,您放心吧。”
沈青云拿着自己的二手诺基亚,笑着说道:“不就是当个片警儿么,您放心,回头我就立个一等功!”
放下电话,沈青云露出一抹笑容来。
今天是他第一天上班的日子。
但说实话,他现在一点都没有背井离乡的难过,甚至觉得,自己有些兴奋。
是的。
重生一世,沈青云发现,自己竟然穿越到了一个平行世界。
不过很可惜。
别人穿越要么是有随身老爷爷,要么是有系统。
自己倒好,除了长帅点,就只剩下一个省政法委书记的老爹了。
这也算金手指么?
但不夸张的说,有这样的家庭背景,在旁人眼中沈青云根本就不需要奋斗,只要老老实实混吃等死,就有一辈子的荣华富贵。
可沈青云却不这么想!
上辈子他干了一辈子刑警,亲手抓捕了无数穷凶极恶的罪犯,号称罪恶克星。
结果呢?
最后活活累死在工作岗位上,到死都只是个刑警。
所以,重活一次之后,沈青云只有一个想法,那就是无论如何自己都要活的精彩一些。
他要在这仕途当中步步高升,就像自己的名字那样,平步青云!
这就是他这辈子的追求!
也正是因为如此,毕业之后他向父亲要求,把自己分配到齐城市富民县这个偏远的地方做派出所民警。
原因很简单,越是这样的地方,立功受奖升迁也就越快。
…………
离开火车站,沈青云打听了一下,发现自己的目的地红岸派出所距离这边并不远,步行大概只有十几分钟的路程,他想了想便决定走着过去。
毕竟这是自己今后几年要工作的地方,就当熟悉一下地形了。
现在是早高峰,正是人流量最大的时候。
穿梭在人群当中,沈青云倒是显得很自然。
走着走着。
忽然从旁边的路口跑出来一个身影,直愣愣的对着沈青云撞了上来。
沈青云下意识的躲了一下,可还是被他撞在了肩膀上面。
眉头皱了皱,沈青云刚要开口斥责对方,就听见身后传来一声大喊。
“抓小偷!”
“抓小偷!”
沈青云定睛一看,发现撞了自己的那个家伙,手里竟然拿着一个女士钱包。
卧槽!
沈青云二话不说,手里的背包直接就扔了出去。
砰!
那背包重重砸在了那家伙的背上。
沈青云的背包足足三十多斤,那家伙发出一声惨叫,脚步一个踉跄,摔倒在了地上。
沈青云这边,二话不说就扑了上去,一个擒拿手抓住了那家伙的胳膊。
“不许动,我是警察!”
沈青云按着那家伙大吼道。
他可是警校今年最优秀的毕业生,不管是格斗还是枪械等所有科目,全都是优秀。
对付这种家伙,根本不费什么力气。
这个时候。
周围的人也都围了上来。
“小偷啊!”
“这家伙跑的还挺快。”
“幸好有个警察同志路过。”
“这小伙子挺年轻的,看样子刚参加工作。”
“干什么不好,当小偷!”
“真是不要脸!”
“这回被抓住了,算是彻底完蛋了。”
“…………”
一群人说什么的都有,把沈青云和那个小偷围了个水泄不通。
“我是警察,麻烦你们有时间的跟我去红岸派出所做个证!”
沈青云对那些人喊道。
他今天第一天上班,压根没有手铐什么的,只穿着一身警服,还是找几个证人比较好。
可他万万没想到,一听说要去派出所作证,刚刚还为自己叫好的那些人,转眼间就走了个一干二净。
看热闹没问题,去派出所做笔录还是算了吧。
沈青云顿时满脸无奈。
果然,前世今生都是如此。
人心不古啊!
这时候。
一个二十出头跟沈青云差不多大的女孩子跑了过来。
“警察同志,谢谢你,谢谢你。”
她捡起掉在地上的钱包,对沈青云连声道谢。
“不用客气。”
沈青云抬起头打量了一下女孩,身材高挑,皮肤白皙,大大的眼睛,高挺的鼻梁,穿着一身休闲装,修长的双腿踏着一双高跟鞋。
看上去有点像前世自己印象当中某个叫高媛媛的女明星。
他笑了笑道:“能麻烦您跟我去趟派出所么,这家伙偷了您的钱包,咱们做个笔录。”
“好。”
这姑娘答应的倒是很痛快,并没有犹豫。
沈青云单手按住那小偷,重新把包背起来,然后又把那家伙从地上拉起来,直接说道:“我告诉你,老老实实去做笔录,要是敢拒捕逃跑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