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巧梅会赶马车,不会骑马。
马车太慢,远远没有骑马快。
想要早一点搬到救兵,早一点儿,生的希望就更多。
所以她只能硬着头皮骑上去。
战争是残酷。
这一点儿巧梅在寒山寺已经体会到了。
在战争面前,人命如同蝼蚁。
手持利刀,掌握着人们生死大权。
从王妃的口中,巧梅了解到,少爷现在成为别人砧板上的鱼肉。
匈奴进犯之际,秦王带兵去凉州谈判,军营内没有主事之人,不得已,赵尚带领五百士兵前去迎战,留下三百精兵守护漠北城门。
此次匈奴做足了准备。
先是出动几百个兵进行骚扰,降低守城将士的戒心,看到大梁出兵,就假意逃跑,引兵入塕,大部队埋伏在后面,进行反击。
若是普通将士可能早已中了埋伏,全军覆没。
还好在进入敌人的圈套之前,赵尚发现了端倪,及时改变路线,这才没有入套。
对方人多,打又打不过,回城的路又被封死,只得在草原上与敌人游击作战。
然而,快要入冬,草原上的粮食不多,等到将士们随身携带的干粮吃完,不会死在敌人的刀下,也会死在草原恶劣的环境中。
所以,巧梅硬着头皮骑在马上。
在闲聊的时候,赵尚曾说过骑马的要诀,手握缰绳,两腿夹紧马肚,看向前方,就能够骑马快跑了。
巧梅按照赵尚的话进行操作。
刚开始还是不熟练,等到马儿走起来,巧梅才找到感觉。
晚风从耳边呼呼刮过,巧梅不在意,她心里只想着快一点儿,再快一点儿,早日搬到救兵,让少爷脱困。
她还有很多话没有跟少爷说呢。
人生苦短,何不大胆一次。
把话说出来,又如何。
大不了就是收到惊讶或厌恶的眼神,最坏的下场就是不能在他的身边伺候。
可是,那又如何?至少他知道了。
知道,我喜欢他。
把埋藏在心底的秘密大胆说出来,总比带到地狱里好。
马鞭大力抽打马的屁股,想要让它跑得更快一点儿。
路边的树木成了残影,迫切的心情让她没有注意到道路上横着一条麻绳,马腿被绊着。
马儿摔倒,马背上的人向前翻滚了十几米,碰到路边的岩石才停下。
看到躺在地上的人没了动静,躲在暗处的人才走了出来。
“大哥,这个办法真有用,今天第一次出来干活就有收获。”憨厚的声音带着讨好的意思。
“别废话,快去看看那匹马咋样,我看这是穷小子,全身加起来还没有那匹马值钱。”粗哑的声音响起。
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之后,是马儿粗喘喷气的声音。
躺在地上装晕的巧梅听到马儿的声音,心里松了一口气,还好马儿没事。
眼睛偷偷打开一条缝隙,看到两个男人拿着木棍,围着马儿转悠。
应该是在查看马儿是否有伤口。
这两个男人身形干瘪,肌肤暗黄,头发稀疏,应该是很长时间没有吃饭,饿得了。
两个人似乎很满意,摸了摸马儿的鬃毛。
巧梅谨慎地观察四周,只有这两个人,没有其他人了。这下好办了。
缓缓坐起身,慢慢走到两个人身后,阴沉沉地开口说道:“你们对我的马儿很好奇呀。”
两个男人一回头,看到身后的血人,啊的一声,叫出了声音,吓到旁边的马儿。
只见,马儿扬起前蹄,一脚一个把两个人踢飞了。
一个撞到树上晕了,一个躺在捂着肚子乱滚,不需要巧梅出手,两个毛贼就被解决了。
“喂,你们几个人?”巧梅问道。
躺在地上打滚的毛贼,听到巧梅的问话,两眼一翻躺在地上不动了。
没一会儿,他感觉自己的后颈被提起,这个人悬空,好像要升天一样,忍不住睁开眼看一看,结果与巧梅的眼神对上。
“我问你,你们多少人?”重复问道。
“少侠,饶命,我与兄弟多日未吃上一口热饭,所以,才出此下策。今日是我们第一次这么干,以后再也不敢了,求少侠饶命。”男子不敢与巧梅对视,闭着眼睛求饶。
一股热流从脸颊划过,巧梅用手擦拭,满手鲜血。
头上有个伤口。
难怪毛贼不敢与其对视!
眼神凶狠,一脸血污,如同修罗转世,见者胆寒,无法与其直视。
“拿着,自己去买点儿吃的,不要再干这种伤天害理的事了。实在没有路可走,就去漠北参军。”
修罗没有喊打喊杀,只是塞了一些干粮和碎银子就离开了,徒留一脸蒙的毛贼。
巧梅看着两人不像穷凶极恶之人,也许真是落难的,着急赶路,只留下一些银子,希望他们能够安全度过这个冬天。
听老一辈人讲漠北的冬天很难熬。
凉州处在漠北与密州的交界处,归属于密州,距离漠北三十里路,快马加鞭一个时辰左右就能到。
因为路上耽搁了,巧梅来到凉州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