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的,面前的这个男子,就是当朝的七皇子百里朗,他是皇帝最宠爱的皇子,可是却对朝政毫无兴趣,反而成日里留恋烟花之地,这也导致皇帝对他又爱又恨。
“我不就随口一说嘛,清风你何须发这么大的脾气?那姑娘我瞧着也不过十三,你倒是可以慢慢等,不过怕只怕在你想清楚之前,就有人抢先把这朵花给摘了下来,毕竟人家虽然还有几年及笄,可若是心有所属,那可就不一定了。”
他说着,不再管一脸呆愣的洛清风,径自就下楼去了,对于这满桌子的美酒没有任何的留恋。
唐云卿走出酒楼,正欲返回平南侯府时,人群中突然起了骚动,响亮的马蹄声传来,一匹快马如风一样的席卷在街道上。
因为马的速度太快,所以众人看不清马上面坐着的是谁,只隐隐约约看见个白色的身影,而那人还在大喊,“闲杂人等都给我让开!”
“小姐,小心!”翠云猛然高声叫起来,因为那匹马不偏不倚,正对着唐云卿冲来,马蹄高高扬起,眼看一桩惨事就要发生,就在这时,一道白光犹如白昼冲天而起,那匹马的前蹄连同头部被人一刀砍去。
鲜血四溅,那匹马蜷缩在血泊当场断气,而马上的人也摔落在地。
“谁干的?
给本郡主滚出来,不要命了吗?”
纵马伤人的是个少女,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,端的是英姿飒爽,可再英姿飒爽的打扮也掩不去她如今浑身是血的狼狈事实,而她身上的血迹正是那匹马的。
“郡主?”随着这道声音的响起,一道白色的身影从人群中走了出来。
那人一袭白衣纤尘不染,素袖如云,面容清俊如玉,唐云卿眯了眯眼,忽然觉得那张侧脸有些眼熟。
她的大脑快速转动,回想自己有没有见过这个男子,她对自己的记忆力很有信心,只要是见过一面的人,就绝对不会忘记!
忽然间,她的大脑灵光一闪,一道白色的身影就那么突兀地闯入了她的记忆里,是他,他就是那个在当日自己被山贼追赶时,救了自己的男子!
想不到这个世界竟然如此之小,唐云卿低下脸,遮住了眼底的晦暗目光,而那厢,男子没有半点感情的望了一眼地上已然呆愣的劲装少女。
那纵马伤人的少女一见这人,顿时整个人都呆住了。
“你是哪位郡主?”
他声音平静,但听在唐云卿的耳里却有种说不出的寒凉,就连夏日灼热的阳光都因此而冷了几分。
面前的男子一身白衣看似平常,可若是仔细观察,便会看到衣袖以及衣襟
上绣着的浅淡的花纹,这都是用银丝所绣制的,整个京城恐怕都找不出几个有这般手艺的人。
唐云卿眯眼,对于这男子的身份心中已然有了七八分猜测。
那伤人的少女此时也已经反应了过来,意识到自己大庭广众之下这样盯着一个男子看实在是丢脸,再加上这人还杀掉了自己的坐骑,就更没有好脸色,“我乃木国公府的千金,当朝陛下钦封的芸连郡主。”
说着,她倨傲地摇起了头,看着周围人因为自己而曝出的身份而恐惧惊慌,满意地勾起了唇,可偏偏有人不吃他这一套,人群里蓦然响起了另一道声音。
“原来是木国公府的千金啊,怪不得这么嚣张,看来本皇子还真应该去找父皇问问,是不是郡主就可以当街纵马伤人,视人命如蝼蚁,在差点伤人命之后还这般理直气壮?”
这一番话说的铿锵有力,周围人看着暮云莲的眼神也有些复杂,一个草菅人命的贵族子弟,自然不会引起他们这些普通百姓的好感。
木芸连脸色就是一变,很明显的,她已经听出了这道声音的主人是谁,果然,下一刻就看到一道炫目的紫色身影从人群中翩翩地走了出来,手持着一把白玉骨扇,正笑意盈盈地看着她。
只不过那双桃花眼里流
转的不是仰慕,而是赤裸裸的嘲讽。
嘲讽?她堂堂木国公府的千金,芸连郡主,有什么人胆敢嘲讽她?木芸连气得脸色发白,可却偏偏半点办法都没有,郡主的地位虽然高,可也只是一个顶着名头的外人,无论如何也高不过皇室血脉去。
而站在面前的这个人,是当朝的皇子,而且还是皇帝最宠爱的嫡出的九皇子!
“四哥。”看到白衣男子,百里朗的眼角弯了弯,恭敬地唤道。
听见百里朗对这个男子的称呼,木芸连的心一跳,四哥?莫非这个美的不是凡尘中人的白衣男子,就是当朝的四皇子百里岚?
木芸连看向白衣男子的目光实在是过于赤裸,很难不叫人发现,百里朗挑了挑眉,轻佻的问道:
“木小姐,你盯着我四哥做什么?莫非是看上我四哥了?若真如此,恐怕要让你失望了,我四哥是个榆木疙瘩,向来对女人不感兴趣,不过本皇子对女人很感兴趣,如果木小姐实在恨嫁,大可以来找本皇子。”
“你——”木芸连气的脸色发青,可又碍于百里朗和百里岚的身份不好发作,只好把满腔怒气都发泄到了站在一旁无辜的唐云卿身上。
“你杀了本郡主的坐骑,难道就不该有所赔偿?”
木芸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