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城的时髦衣裳不论适合东北的天气与否,两人都买了几身。
现在穿不上,明年也能穿得上。
但毕竟再有两个月就该过冬了,到时大雪纷飞、天寒地冻,所以棉衣棉鞋就是必需品了。
两人看上的大衣外套、毛衣、皮鞋什么的,基本上都是两件一起买,一口气买了三、四套。
因为兜里有钱,所以压根不看老百姓常穿的那种猪皮鞋,要买就买最好的牛皮鞋。
一件小衫差不多需要十二块钱左右,一条裤子往往二十块钱是打不住。
那两双牛皮鞋更离谱了,居然一双就要将近五十块钱。
要知道,这几年来程潇在话剧团担任报幕员,每个月的工资还不到二十块钱。
也就是说,如果仅凭她的工资,买一条裤子,那就已经是一整个月的开支进项。
如果要买这里的一双牛皮鞋,那更是需要至少三个月的辛勤工作才可以办得到。
看得店里面的几名售货员都懵了,嘴里面念叨着:“嚯!你们小两口是真有钱呐,这左一件右一双的,说买就买,连眼睛都不带眨的。咋地?你们家祖上是皇亲国戚呀?”
程潇笑容甜美如蜜,手中拎着刚选好的一件高领毛衣,笑道:“哎呀妈呀,啥皇亲国戚呀,我长天哥是文化人,大作家,他有钱!”
店里的售货员都是北京本地人,说话时京腔浓郁,听着如花似玉的程潇一开口竟是一口东北大碴子味,顿时笑逐颜开。
学着程潇说话的口音,道:“哎呀……哎呀妈呀,你丈夫还是个大作家呢呀!哈哈哈!”
交完钱之后,直接在百货商店的二楼买了两只手提箱,用来装买来的这些衣物。
在门口拦了一辆出租车,返回招待所。
时间已经不早,马上就要到晚高峰。
很快,两个人坐出租车回到了招待所。
程潇迫不及待的将衣服往身上穿,站在镜子前臭美,似乎怎么美都美不够。
“长天哥,你别光躺着呀,赶紧起来穿身上试试,不合适回头还能拿回去退。”
赵长天只能一件件的往身上套,程潇望着焕然一新的赵长天,眼中更是泛起了一种别样的光彩。
当然,这时期大街上几乎所有人平时都是懒懒散散的模样,笔挺周正的着装还是相当少见的。
说实话,赵长天本身的颜值虽然不错,但绝没有到令人眼前一亮的地步。
尤其是这些衣服并没有在他身上起到提升颜值的作用。
可能这就是传说中的‘情人眼里出西施’吧,在程潇看来,她长天哥穿上这些衣服,就一个字,帅。
当晚,满天繁星,皎洁的月色从窗外直直照进,洒在大床上。
照耀出一种银白色的温暖。
两人并肩躺在床上,经过一番商量,打算在北京再呆个两天就直接返回鞍山。
两人的想法其实都是差不多的,北京城虽然大,作为祖国的心脏,花花绿绿,一切都是崭新的,生机勃勃。
可大城市虽然有大城市的好,却令人感到茫然,无论是身在哪里,总有一种无所适从,如影随形。
相比起北京城,还是熟悉的鞍山更合两人的心意。
程潇突然说道:“长天哥,接下来的两天咱们俩随便走走看看也就行了,今天花的钱已经太多了,可别再这样浪费。”
今天的确是花了不少钱,但还远没有到“伤筋动骨”的地步。
从周月茹手中领到的这七百来块钱其实相当经花。
就算是再这样消费个一两天,有一百块钱也已足够。
赵长天总是觉得,好不容易来北京一趟,不把钱花够了怎么过瘾?
但听程潇这么一说,觉得确实应该稍微收敛一点,说道。
“你说得很对,毕竟咱们俩以后结婚还需要买房子,这买房子的钱是一大笔,确实应该把这笔钱存下来。”
程潇听了,认真点头,将头枕在赵长天的胳膊上,柔声道:“我就知道,啥事儿咱俩总能想到一起去。”
赵长天故意逗她:“心有灵犀是不假,但以后咱俩结婚了,你是想要住在鞍山,还是跟我回龙潭林场呀?”
程潇不禁是害羞了,声音低得细不可闻:“哪里都行呗,反正嫁鸡随鸡嫁狗随狗。”
好一个嫁鸡随鸡,嫁狗随狗。
赵长天可真是太喜欢这个年代的姑娘了,尤其是像程潇这种朴实、单纯的好姑娘,更是令他无限着迷。
要知道,后世的姑娘可太复杂了,上床也没有结果?错了,大错而特错!
结婚了怀孕了一样没有结果!
说实话,赵长天心中十分有数,若以后世的眼光来评判,现在自己跟程潇才刚到哪一步啊。
上床没有呢吧?解锁姿势没有呢吧?该去做的人流也没有做呢吧?
那么既然都没有,谈何嫁鸡随鸡嫁狗随狗?
“程潇妹妹,忘记告诉你了,其实我也……”赵长天凑近到程潇耳边,润物细无声一般的吐出两个字来:“刺挠!”
程潇难为情极了,立马将脸深埋进被垛里。
“哎呀妈呀,你提这个干啥玩意儿啊,多臊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