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人还是犹豫。
“怎么?舍不得王府的富贵?”余元筝真是无语。
她不知道的是,哪怕是通房丫头也比一般的丫鬟身份高,要是能为主子生个一儿半女,她们的身份更加水涨船高。
而嫁给府里的小厮,永远都是奴仆,这是天差地别的区别。
两人又膝行到王妃面前:“王妃,请为我们做主吧。”
她们拿不定主意,只得求王妃。
“哎,世子已经无望,你们还是嫁人吧。”王妃一声长叹,为她们做出选择。
余元筝很想说:就算世子醒了,也未必会收下她们,如果真会收下她们,那她就要想办法离开王府了。
但这个想法不可能让王妃知道,她毕竟是完全古人。
这事主要看男人。
两个丫鬟又一通哭,不得不接受王妃的安排。
“念在你们伺候世子一场,本妃给你们自己选择适婚的对象。回去让你们的娘帮你们选吧。回头报给本妃。本妃再给你们每人一百两的嫁妆。”
得到这样的承诺,两个丫鬟才告辞离去。
“母妃真是宽和。”余元筝笑着夸赞。
“你这孩子,好了,我们一起吃饭吧。”
今天的早餐还是粥,但是却没有藏红花的味道,真是奇怪,怎么前天吃到有,今天却吃到没有。
饭后。
“母妃,您有没有认识的好夫子,儿媳想给父亲打听打听。他想继续读书参加科考。”余元筝想到自己的娘家终于离开了伯离,一切都要重新打算。
她父亲之所以能下定决定分家,最主要就是这个原因。就是他不参加,以后弟弟也要参加。
“哦?这是好事。我想想。”
秦雨烟认识的人,当然比她爹认识的肯定更有威望。
“我听王爷说上个月翰林院大学士金老大人告老,而实际他只有五十多岁,但因为身体的原因,已经不能再为朝廷办差,三十年前,他可是那科的状元,学识渊博,也有不少门生。
如果他身子还好的话,拜到他门下是最好的。可惜了。”王妃想到一个人,却又摇了摇头。
一个快要死了的人,也不可能再收弟子。
“母妃知道他得了什么病吗?”余元筝听了也有些惋惜,但这样的人,就算身体好的,也看不上她父亲。
“听说是咳症。”
“咳症?这种病太医都治不了吗?”余元筝很奇怪。
“呃,咳症有多种,他这个咳症应该是劳嗽。所以治不了。”
“什么?劳嗽?”余元筝一下就听懂了。
劳嗽就是肺痨,这个病在古代就是绝症。
“嗯,真是可惜了。他才五十几岁,就不得不从朝堂退出。”
“还有别的好夫子吗?”
“晚上等王爷回来,母妃再问问他吧,这些事,男人知道得多些。其他母妃知道的都不如金老大人。”
回到棋雅院,余元筝看到远山和近水正在给世子换衣。
“远山,今早世子吃的什么?”余元筝关心问道。
“回世子妃,今早是百合肉坭粥。”
“嗯,辛苦了。你们伺候好就可以出去了,我留在这儿守着。”
她昨天回门试了试原主的技艺:绣花。
没想到她居然这个也能继承过来,她觉得很新鲜,让姜花把她的绣崩子拿来,她想再试试。
刺绣在现代已经被列为非物质文化遗产,她可不想把这门手艺丢了,绣些自己喜欢的艺术品也是一种高雅的娱乐。
前世,她小时候学过古筝,还考过了十级,但因为她喜欢医学就没走音乐这条路。但在大学里,她还是凭借小时候的那点技艺参加了几次校文娱活动,赢得了不少掌声。
所以有一项娱乐本领多么重要。
她一边下针一边慢慢思考一些问题。
如果能请到金老大人给父亲做夫子,肯定能让父亲在学业上事半功倍。
他已经不年轻,不走点捷径,很难在科考中脱颖而出。
突然,她想到了个办法。
“姜花。”
“小姐。”门口候着的丫鬟应声进来。
“把我的嫁妆单子拿来我看看。”余元筝这几天都没心思整理她的嫁妆。
“是。”姜花从墙角柜子里拿出来一个锦盒打开。
余元筝一项项看过去。
值钱的东西不多。
“我居然有一个小别院,三个铺子,还有一个百亩的庄子?”她有些惊讶。
“小姐,你忘了?二夫人出生商家,一个铺子是伯府给的,另两个铺子是夫人的嫁妆。那个庄子也是。”姜花有些不明白,小姐怎么会不记得呢?
“哦。记得,记得。”余元筝立刻打哈哈,她记得,只是没遇到事,不去想而已,毕竟不是她自己的记忆,还得单独去回忆。
同时她也想起来,三个铺子都是做什么营生。
一个在光华街做茶叶生意,一个在民和街是个药铺,这两个都是娘的嫁妆铺子,另一个租给别人的才是伯府的产业,在一个不怎么热闹的街上。那个小别院是伯府给的,也在一个比较偏的地方。好像也是租给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