云淡风清 > 其他类型 > 废土没有傻白甜,我觉醒兽血后赢麻了 > 第二百七十六章 去森林的尽头

第二百七十六章 去森林的尽头(1 / 2)

他们离开了村子,走进了森林。

这里树木高大,树下比较空旷,没有杂七杂八的灌木,只有如茵的草地。

往前一直走,就渐渐离开了人群,草地上的小浆果肉眼可见的多了起来。

白榆认出了树莓,摘了颗尝尝。

味道真的不错,绵软,甜中带酸。

诗逸也摘了一颗:

“老大,这真的能吃吗?”

“不是说越鲜艳的果子越有可能让人中毒吗?”

白榆一颗颗地摘下来往嘴里放,还顺手喂了陈森一颗:

“这个真可以吃。”

“树莓,树莓你们不知道吗?”

“a市的超市里有卖的,我给你们买过。”

“不过这种现摘的味道,可比超市那种打过防腐剂,放了不知道几天的人工树莓好太多了。”

诗逸:都喂森哥吃了?那我就放心吃了。

欧仲文:啊?这就放心了?万一榆姐是金莲呢?大郎,来吃树莓吧!

白榆做了个呼他一巴掌的动作,欧仲文捂脸:

“啊!”

诗逸:欧仲文你不吃吗?那我们就要吃光了。

她说着话,手里一点都没闲着,以惊人的速度摘树莓,然后放嘴里。

欧仲文目瞪口呆:

“这速度!厉害啊!”

“诗逸你前世该不会是个小偷吧?”

诗逸可不会惯着他,一脚就踹他屁股上了。

欧仲文捂住屁股,一脸委屈:

“怎么了?”

“只有小偷有这样的身手啊。”

“我这夸你呢。”

白榆:捡好听的夸好不好?你是真傻还是假傻啊?

欧仲文:不是我的问题,是诗逸的问题。

诗逸:去死!

陈森:你这叛逆期怎么这么长?听过一个故事吧?据说当年对诗的时候,朱允炆对的是“雨打羊毛一片毡”,而朱棣对的是“日照龙鳞万点金”。虽然都没有错,但意境差太远了。因此,朱允炆就不被老皇帝喜欢了。

欧仲文苦着脸:

“即使我也说日照龙鳞万点金,也没人喜欢我。”

白榆:你都没说,怎么就知道结果了?既然不喜欢现在的状态,为什么不尝试改变啊?

欧仲文:尝试过,但是失败了,而且失败的很惨烈,于是,我决定了,兽人永不为奴!

他振臂高呼。

其他三个人都被吓了一大跳。

陈森拧他耳朵:

“要死啊,这么大喊大叫的。”

“万一把森林里的怪物给招来了怎么办?”

欧仲文摘了颗树莓放到嘴里:

“嗯,好吃。”

“森哥,别紧张。”

“该来的都会来,不该来的不来。”

“就我这吱哩哇啦叫几声,影响不大。”

“如果真有怪物,闻着味儿就来了。”

陈森难得的认同了他一次:

“也对!”

诗逸:但是还是别吼了,我怕。看了那部电影,那部叫什么来着?哎呀不重要。总之就是主角团战胜了反派,欢呼着离开。他们的声音导致雪崩,一群人全被压在雪下面了,无一生还。这是我看过最让人无语的结局。那么牛的主角团,死于没常识。

欧仲文:好的,为了让你安心,我保证不吼了。

四人美美吃了顿树莓,再次出发。

一直到天快黑的时候,他们也没有见到什么特别的东西。

没有特别的植物,没有怪物,没有人,什么都没有。

难怪探险小队的人说来这里根本不是冒险,是户外徒步,游山玩水。

在夜幕降临前,他们找了块空地,把帐篷扎好。

陈森找来了一些枯树枝,燃起了一堆篝火。

白榆猎到了一只野兔和一只野鸡,她跟诗逸拿到了溪水边,去掉内脏,兔子扒皮,野鸡用黄泥裹住,看起来跟叫花鸡一样。

诗逸两手拎住野兔的后退,让白榆能够顺利把皮剥下来。

她不忍心看,闭上了眼睛:

“呜呜呜,兔兔这么可爱,为什么要吃兔兔?”

白榆:小样儿,一会儿别流口水,我就封你为“爱兔兔大使”。

她们把处理好的叫花野鸡和野兔拿了回去。

欧仲文搭好了烤架,将兔子架上去烤。

陈森把一根削尖的木棍伸到火堆中间,拨开燃烧的树枝,留出了一点空地。

然后,他用手中的木棍挖出一个坑,将叫花野鸡放进去,盖上了一层土,又将刚才拨到了一边去的燃烧的树枝拨到埋着叫花野鸡的地方。

四人吃了点自带的压缩饼干,闲聊了一会儿,就闻到了兔兔的香味儿。

诗逸不争气地咽了口水,“咕咚”。

声音比较大,她自己都有些尴尬了。

白榆抿嘴笑:

“兔兔可爱,加了椒盐的兔兔更可爱,对不对?”

诗逸:嘿嘿,中午就吃了点压缩饼干和浆果,馋肉了。

陈森拿出小刀,将兔肉一块块割下来,递给了每个人,然后拿出椒盐瓶,给他们每人都撒上了一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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