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r>陈启明对这些不是很了解,只能是求助性地看向杨岩。“程序肯定没问题,不过将朱传龙确定为唯一嫌疑人多少有些牵强。”杨岩请问卷案继续说道:“在抓捕朱传龙之前,唯的一理由就是他有前科。”陈启明也注意到这一点,于是追问道:“朱传龙是入室的前科,可他没打开指纹锁的能力啊?”“这个不需要考虑,因为犯罪也会升级。”杨岩摇遥头否定了陈启明的说道。这时,汪东海也跟着开口道:“从以掌握的情况来看,朱传龙并没有作案时间,按理说应该放人才对。”众人一番讨论之后,得出了一个比较靠谱的答案。刑警队抓搏朱传龙很可能是另有隐情,这个观点是潘白宇提出的。她的理由很简单,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,刑警队根本没必要对朱传龙“上手段”。逼他认罪?这个可能性极小,朱传龙就算在刑警队认罪,到了法庭一样会翻供。原因也简单,他有不在场证明,案发那天晚上他在快递站填下分拣,有人证有监控录像。否定了这个可能,那只剩下另外一个可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