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现在的林语晨包裹在二十岁的身体,灵魂却已经老得可以做那些高考孩子的妈。
所以,现在得你还这样想吗?怕丢人,怕被人笑话、怕被人欺负……不,有什么欺负比得过同楚邵的婚姻带给自己的身心伤害?
被笑话又怎样?穷途末路的人生还不够人笑吗?
一无所有躺在病床上等着别人照顾,还不够可怜吗?
“我只是怕考不上浪费时间。”对,这才是真正的想法。时间,对于生意人来说很重要。
赵有归拉起唇角,坚定地说:“未来你有很多时间去做想做的事,但是,读书只有这段时间。为什么不全力发挥这段人生时间本该起的作用呢?”
林语晨又被说哑口,恼了,反问:“你不是连高中都没读就去……吗?”
“在队里,我已经修完大学课程。”赵有归侧脸回答,挺自豪的样子。
你牛!林语晨送他到门口:“慢走,不送。”准备关院子门。
“等等,”林兰香拿件军大衣追出门,递给停下的赵有归,“有归,你叔说春日里冷,穿上它再去。”
“林姨……”赵有归有心拒绝,手还是诚实地接过来,这大衣可沉了。
“穿上。你叔用不着了。”林兰香笑着一拍空手,“等等,家里有手电,你拿了照路。这一路全是黑漆漆的田沟路,别摸黑掉进沟。”
林语晨看着妈妈跑回去拿手电,睨向穿上军大衣的赵有归:“你家没有吗?”
“有。盛情难却。”赵有归笑了下,大绿袍上身,竟然不显得臃肿,盘正条顺,还挺能看。
林兰香拿手电走来,照在赵有归的身上,脸上绽出朵花:“真好看,还得是有归这样个高的人穿着才好看。”
林语晨:……妈,你过了。
赵有归听后放下挡光的手,含蓄地低头笑了,似真有些不好意思。
“拿着手电,快点去吧。别让你妈担心。”林兰香看着赵有归打着手电、提着袋子出门,拍在林语晨的肩头,“要读书就好好读书。有归说得对,你能读书也就这段时间,过了这个村,再回头可没这店。天下好男人多得是,不只那……桃花眼。”
林语晨不跟她叫板,一把箍住林兰香的手臂:“妈,若我真去读书,家里可全靠你啦。”
“你爸还在呢,靠你这家早完了。妈我做梦都盼着你回去读书。当初,你逃回来我就不赞成。可你哭成那样子,要死要活的,撅起来连书都烧,我拦也拦不住。算了算了,明天我喊你爸去趟村委,让村委出面,送你回去读书。当初,那也不是你的错。凭什么呀?!”就因为咱们不是镇上人,不是厂职工,不是有钱人吗?
林兰香背过身,不让女儿看到眼泪,囫囵句,“你关门!”直接转回屋睡觉。
林语晨深吸口沁凉的空气,院外的村道上,远去的灯光已经很微弱,拿着手电的那人还在快速前行。她忍不住笑了下,关上院门回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