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的瞬间变故突生,她鼻端飘过一股动物的腥臭味,黑暗中几张血盆大口猛然咆哮着咬向她。
吴袖逸头皮一麻,不知道从哪里生出的灵巧。本已跳出去,硬生生又抓住了墙,攀了回来,蹲在墙头看着自己一只莫名丢了鞋的赤脚,冷汗直冒。
墙下群狗狂吠,疯狂抢夺撕咬着她的鞋。没几下鞋连碎片都不见了。
墙内明叔淡然的看着,对着吴袖逸一伸手:“下来吧,小妮子。我的三只狗儿饿了好几天了,当心伤了你。”
明叔本以为还要费些口舌功夫,没成想吴袖逸干脆利索的原路返回,跳了下来站在他面前。
动作迅速到明叔惊了一下,他俯视面前的吴袖逸。
人长得挺漂亮可爱,小鹿似的双眼天生带种水汪汪的可怜,又看到她亚麻色的头发非常惹眼,这可能就是他能在人群中一眼看到吴袖逸的原因。现在细看明叔有点不满意,干他们这行显眼不是好事,只能剃了头发再用药水一烧,再不长头发才能一劳永逸……
他审视良久,可他在吴袖逸眼中没看到怕,不解的问道:“你不怕我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