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阴沉沉的,破旧的筒子单元楼里,时春晓醒了过来。
头很疼,后脑勺撞到了,她摸了摸后脑勺,摇了摇头,定了定神才睁开了眼睛。
眼前的一切是陌生的,老旧的房子,发黄了的墙壁,天花板有点低,衬得天色愈发阴沉。
房子很小,一览无遗,破旧的沙发后有个女孩子颤颤巍巍地冒了头,头发披散着,脸上没什么肉,更显得一双眼睛大而亮。
那双眼睛看到她醒过来时瞳孔放大,满是惊慌。
她手里攥着一个馒头啃着,看到她醒过来更是大口把馒头朝嘴里塞,塞得两颊鼓鼓的,就怕晚了这馒头就被抢了一样。
时春晓正好奇这是哪里,这女孩又是谁。
一瞬间却有无数记忆涌入了她的脑子。
这是一本恋爱爽甜文,男女主双宿双栖,好不自在。
——不过这一切都和她还有眼前的这个小女孩没关系。
因为这个正在嚼巴馒头的可怜的女孩,是给男女主制造障碍的反派,而她则是给反派制造障碍的炮灰。
时文馨,3岁丧父丧母,和姑姑时春晓相依为命,却被姑姑给卖给了别人,从小漂泊,孤苦无依,努力奋斗二十载终成霸总,把姑姑送进了精神病院。
作为反派,作天作地后,也落了个众叛亲离,孤独死去的下场。
时春晓叹了口气,低头看到了自己手里正攥着的户口本。
看那女孩子看向她的恐惧的眼神,看来原主对她真的很不好了。
把旁边倒了的椅子扶起来,刚刚原主就是要踩椅子上斗柜拿户口本,想来现在剧情就走到了要把这女孩子给卖了的时候,结果没踩稳摔了下来,反而把自己给摔没了。
这怎么不算偷鸡不成蚀把米呢?
而自己呢,也是倒霉催的,奋斗了一辈子,刚刚才升了酒楼的主厨,正享受鲜花,聚光灯和欢呼呢,转眼就来到了这个灰扑扑的地方。
时春晓叹了口气,站起来刚好听到有人敲门,敲得用力,很是没耐心,她不知道是谁,但还是走过去开了门。
门外是个壮汉,一脸的横肉,剃了寸头,看上去不好惹。
“你是?”时春晓话还没说完,这壮汉就绕过她走了进来,臂弯下夹着个皮包。
“这就是你家啊?”男人快速把家里扫视了一遍,找到了瑟缩在沙发后的女孩子,径直朝她走去。
“就是这个女娃啊?”他拎小鸡仔似的把小女孩给提了起来,打量货物一样的眼神,“长这么瘦弱可不好啊,本来就不是个带把儿的,还跟个猴子似的,咱们之前说的价格可不行。”
看到这幕,时春晓已经快速反应过来,眼前的这人是买家,来买时文馨的。
她赶紧把这手里捏着的户口本塞进口袋里,看时文馨很害怕地在那壮汉手里挣扎着,赶紧过去,把那孩子给抢了下来护在身后。
“什么意思?之前都说好了的,你现在反悔是什么意思?你要这样我就不卖了。”
她拉着小女孩的手微微颤着,但还是尽力装出一副淡定的样子,眼前的壮汉也不知道深浅。
她不敢得罪,这壮汉这么一说,倒是给了时春晓一个台阶下。
这句话把他给噎住了,“那不行,说好了要卖给我的,”说着这人就要上前抢小孩来了。
时春晓是看出来了,这人想把孩子带走,还想把价格压下来,双方体格悬殊,硬拼硬她肯定是不占优势的。
她像母鸡一样把时文馨护在身后,拿出手机作势要打电话,“你再过来,我就报警了,之前我和你不过开个玩笑,你居然当真了,还上门来。”
“你不知道买卖孩子是犯法的吗?你要是再过来,我就喊起来并且报警了,这旁边那么多邻居,要是来了,你看看你还跑得掉吗?”
时春晓故作镇静地说,那大汉明显也怕了,被她这么一说也怕了,手指着她,“你,你有种,一个破女娃有什么稀罕的。”
眼看这单没卖没成,这壮汉也不忘拉踩一下,“你错过了我,再想卖出去可就没那么容易了。”
他话还没说完,就被时春晓抄起扫帚往外赶了。
“快走吧,我们家女娃好着呢,自己生不出娃还在这指指点点的,就是你这态度,老天爷才不敢把孩子往你家送。”
等那大汉被赶了出去,时春晓反手就把门给关上了。
这时候才有点余怕,用手顺了顺自己胸口,吓死人了,她一个守法良民,还是第一次直面这样的暴徒。
她往文馨那边走过去,扒拉着孩子的衣服,检查有没有受伤。
刚刚那壮汉的动作确实粗鲁。
还好,身上倒是没什么伤口,只是她一手圈住她的手腕还绰绰有余。
三岁的小孩子,这个年纪哪个小孩不是肥嘟嘟的,手和莲藕节似的一节节的?
文馨却瘦得皮包骨头,瘦不拉几的,脸色都蜡黄蜡黄的,看上去明显营养不良。
时春晓哪怕是刚刚穿过来了这具身体,也想给自己扇两巴掌了,这么可爱的孩子,怎么忍心这么对待呢?
文馨手上没力气,但还是害怕她,撇过了脸去,手上也在暗暗较劲,想挣脱开来。